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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覺障礙鑑定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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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檢查人員/ 聽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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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檢項目 |
1、純音聽力檢查 ( Pure tone audiometer )
2、聽阻聽力檢查 (Impedance audiometer )
3、聽性腦幹聽力檢查儀 (ABR )
4、語音聽力檢查(Speech Audiometry)
5、耳聲傳射檢查儀 (OA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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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手冊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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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點 |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鄉鎮市公所民政課 |
檢具證件 |
一吋半身照片三張、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印章 |
費 用 |
醫院檢查評估費用依照各醫院收費標準 |
申請資格 |
經指定醫院檢查,優耳聽力損失在55分貝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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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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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一 |
申請人自備: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一吋照片四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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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二 |
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鄉鎮市公所民政課填寫 |
步驟三 |
至各地區指定醫療院所做聽力鑑定 |
步驟四 |
將以上資料具備送件後,等候通知領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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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聽器補助申請流程 |
申請人資格 |
■ 使用者須於申請地設籍且居住六個月以上。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申請助聽器需具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診斷並證明已無法治療改善者。
■ 經鑑定醫院鑑定且診斷需要配戴助聽器者。
■ 雙耳聽力皆損失在55分貝—110分貝之間補助兩只。
■ 劣耳聽力超過110dB則只補助一只。
■ 非低收入戶助聽器補助金額雙耳一萬元,單耳五千元。
■ 低收入戶助聽器補助金額雙耳兩萬元,單耳一萬元。
■ 未滿十八歲者,雙耳最高可申請兩萬八千元,單耳一萬元。
■ 未滿十二歲者,每年得申請助聽器補助乙次。
■ 滿十二歲者,每三年得申請助聽器補助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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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自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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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一份。 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鄉鎮市公所民政課填寫申請補助書。
■ 戶口名簿影本、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殘障手冊申請辦法 ) 。
■ 註:台北市:申請書正本一份、殘障手冊、戶口名簿正本。檢驗後歸還正本。
■ 指定醫院診斷需要配戴助聽器者之診「診斷證明」、「聽覺損傷輔具申請評估表」
■診斷證明書需註明宜配戴助聽矯正即註明分貝數 ( 三個月內 )。
■ 低收入戶卡影本一份(無則免附)。
■ 助聽器公司開立之發票正本或收據正本。
■註:三個月內有效,發票買受人須為申請人,並註明地址。
■註:台北市:發票上需註明申請人姓名、地址。並附:輔助器具買賣定型化契約。
■ 本人「印章」、「郵局存摺」封面帳號影本。
■ 在學學生請附「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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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其他注意事項 |
■ 未滿18歲之身心障礙者,需加蓋監護人或家長印章。
■ 各項文件應親自送至戶籍地鄉鎮區公所申請助聽器輔具補助。
■ 依照各縣市單位規定而略有不同,請先詳細查詢後辦理。
■ 本公司可為您做詳細的聽力檢查及選配助聽器,並協助您辦理申請補助。
■ 持有殘障手冊者還可享有其他多種社會福利,別忽略了您可享有之權益。
■ 彰化縣採申請資料先送件,通過申請後再送發票、廠商切結書、照片至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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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聽障相關輔具申請項目表 資料來源:台中縣市社會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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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具類別 |
低收入戶
最高補助金額(元) |
非低收入戶
最高補助金額(元) |
最低使用年限 |
傳真機 |
4000 |
2000 |
3 |
行動電話 |
2000 |
1000 |
3 |
火警閃光警示器 |
2000 |
1000 |
3 |
電話閃光震動器 |
2000 |
1000 |
10 |
門鈴閃光器 |
2000 |
1000 |
10 |
無線震動警示器 |
2000 |
1000 |
10 |
電話擴音器 |
2000 |
1000 |
10 |
視訊會議系統 |
5000 |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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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溝通板 |
10000 |
5000 |
4 |
單耳助聽器 |
10000 |
5000 |
3 |
雙耳助聽器 |
20000 |
10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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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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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 ( 語 ) 障或具聽 ( 語 ) 障之多重障礙者,以 ( 戶 ) 為補助單位,每戶限申請一台;行動
■ 電話以 ( 人 ) 為補助單位。
■ 十二歲以上始得申請傳真機。
■ 傳真機及行動電話,兩項僅能擇一申請補助。
■ 六歲以上之聽 ( 語 ) 障或具聽 ( 語 ) 障之多重障礙者,始得申請視訊會議系統,並須具備
■ 個人電腦基本配備 ( 主機、螢幕、鍵盤 )。
■ 溝通板應由復健科耳鼻喉科或小兒科醫師開具診斷證明及相關治療師出具評估報告註明
■ 有語言或溝通障礙者。
■ 申請助聽器需具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耳科醫師診斷及醫院內之專業聽力檢查人員評估並證
■ 明已無法治療改善者。
■ 雙耳聽力損失在55dB∼110dB之間補助兩只;
■ 優耳聽力損失在55dB∼110dB之間,
■ 劣耳聽力110dB以上補助一只;
■ 聽力損失認定標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500Hz∼4000Hz之間平均值。
■ 十八歲以下在國內就學致不能工作者 ( 按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推定為無工作能力者 )
■ 聽器最高補助額單耳為一萬元;雙耳得為二萬八千元,並須檢具在學證明文件。
■ 十二歲以下兒童,得每年申請助聽器補助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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